活性炭反復使用次數有哪些因素決定
在使用活性炭進行凈化之后可將活性炭活化再使用,活化后的活性炭具有同樣的強大的吸附功能。吸附功能是活性炭最基本的功能,這個功能的原理是因為活性炭本身所具有的發達孔隙結構、較大的比表面積和豐富的表面化學基團,所以活性炭的特異性吸附能力較強。
雖然說活性炭可經過活化后反復利用,但是其活化的次數并不是無限制的,活性炭反復使用次數的決定因素有以下兩個:
一、活性炭的孔隙結構: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強是因為其表面有很多的微孔結構及很大的比表面積,而經過活化的活性炭其表面的微孔會不斷變大,比表面積不斷減小,從而導致活性炭的吸附能力下降,直至報廢;
二、活性炭的強度:隨著活性炭的不斷再生活化次數增加,活性炭本身的強度會不斷下降,強度下降后的活性炭更容易受到破壞。
此外,如果在活化的過程中操作不當,也會使得活性炭無法再生活化。所以即使活性炭可以活化再生,我們也應該根據活性炭實際的情況進行使用,及時地更換新的活性炭,以保證最佳的吸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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